张师傅是一名普通的建筑工人,常年在工地上辛勤劳作,那天,他也在工地上忙碌着。
工地上的厕所离张师傅的工作区域有一段距离,来回需要几分钟,离开太久被工头看到又要扣钱,于是张师傅决定找个隐蔽的地方解决一下。
这件事可大可小,但这位女工却她声称因为目睹了这一幕,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要求张师傅作出赔偿。
张师傅试图解释,他强调自己并非故意,只是因为尿急才不得不在此处解决。
然而,这些解释并未平息女工的怒火。
面对这一情况,张师傅感到十分委屈,他认为自己并未做错什么,也不是故意的,谁知道女工会突然出现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张师傅的行为虽然不雅观,但并不构成严重的违法行为,而女工要求高额赔偿的做法,也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对于这起看似荒诞的"尿急引发的纠纷",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