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太原市交警支队迎泽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早查行动,共查获8名酒驾司机,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7起。
27日凌晨,六中队民警在太原市南内环桥东设卡,0时36分左右,董某驾驶晋AS33XX白色名爵小轿车由北向西右转弯通过北匝道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60mg/100ml,之后抽血鉴定结论为125.40mg/100ml。董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6时30分左右,裴某某驾驶晋A130XX白色起亚小轿车由西向东通过南匝道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3mg/100ml。
6时31分,张某某驾驶晋AR0JXX白色东风日产小轿车由西向东通过南匝道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9mg/100ml。
27日早晨6时左右,二中队民警在南内环桥东设卡,郝某驾驶晋A7WEXX灰色福克斯小轿车由东向西通过老军营西巷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93mg/100ml,之后抽血鉴定结论为66mg/100ml。
6时35分左右,栾某某驾驶晋A323XX灰色帝豪小轿车由北向西右转弯通过北匝道通过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5mg/100ml。
6时04分左右,卫某驾驶晋AF576XX蓝色理想小客车由东向西通过老军营西巷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7mg/100ml。
7时左右,刘某驾驶晋AG3NXX白色捷达小轿车由东向西通过老军营西巷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8mg/100ml。
6时54分许,尤某驾驶晋AS19XX黑色丰田小客车由东向西通过老军营西巷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1mg/100ml。
裴某某等7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来源:太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