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定于2025年2月-3月31日,对云门山街道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进行集中申报。
申报时间
2025年2月-3月31日。
申报条件
具有云门山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申报对象
1、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填报类型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
2、2025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包括退休申报单位为灵活就业、代理、就业办等),填报类型选择“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往年已通过村、社区线下成功申报或已通过“爱山东”APP成功申报的人员无需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居民身份证(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本人单页),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或退休证(电子退休证明)等。户口本户主页上传至“其他证明图片”。
如退休证退休时间页、退休时申报单位页不在同一页,请将退休时间页与退休时申报单位页一起拍照上传至“退休证图片”。
申报流程
手机安装爱山东APP,并注册登陆。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在搜索栏输入“城市奖扶”,点击搜索到的“城市奖扶”选项,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
年度确认
2023、2024年度申报城市奖扶人员(包括2023年度线下申报人员和2024年度通过“爱山东”APP线上申报人员),已纳入山东省城市奖扶系统,需进行年度确认,其余年份申报人员无需进行年度确认。请点击“城市奖扶——年度确认”办理。如未进行年度确认,将无法继续作为扶助对象,停止发放扶助金。
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务必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2、因扶助资金通过山东省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请没有社保卡的居民及时办理社保卡,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以免影响资金发放。系统申报后,请携带社保卡到户籍地村、社区与计生工作人员对接备案。不便自行操作的申报人员、年度确认人员可携带手机及相关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由计生工作人员指导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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