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处置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无废城市”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条款规定
条款解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政策实施任务
●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
●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政策保障措施
黑龙江实践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监制|姜迪 责编|付文宇 多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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