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商务局了解到
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已于近日正式启动
汽车报废、置换可以享受更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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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2024年第六轮购车补贴(点击左侧划线文字查看详情)适用于购买新车、二手车,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报补贴和浙江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则仅适用于汽车以旧换新,以上补贴不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
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补1.5万元。
注意事项:
1.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个人名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3.补贴申请人名下报废乘用车应在2024年7月25日前(含7月25日)登记在本人名下。且补贴申领期间,新购置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流程
●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 消费者汽车销售单位购买新车并办理注册登记,获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
● 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APP“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申请资料。
● 审核通过后,耐心等待资金拨付。
● 2024年7月24日前已经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且已经办理申领补贴手续的,各地会按新政策补足差额部分。
补贴标准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平湖市内销售企业购置(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准)7座(含)以下新乘用车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 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价格5万元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0元(原补贴8000元),价格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补贴15000元(原补贴10000元),价格2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8000元(原补贴12000元)。
● 换购燃油乘用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格5万元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6000元,价格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0元(原补贴8000元),价格2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000元(原补贴10000元)。
注意事项:
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8月22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此前已在系统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补贴申请途径
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微信搜索“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进入填报界面。按系统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和提交信息:
报废更新:上传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
置换更新:上传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移登记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
咨询电话:0573-85630593
来源:平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