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今年23岁,平时在福州仓山区送外卖。10月26日20点左右,他骑着电动车在金山大道一处斑马线上等红灯时,一辆红旗牌小车在路口处左转时剐蹭到了他的电动车前轮处。
事故发生后,交警前往现场处置。记者看到,10月26日当天仓山区交警大队金山中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事故中,小车司机黄先生负全部责任,电动车骑手陈先生无责任。
陈先生称,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建议他们协商私了,黄先生答应全额赔付他的修车费用。随后,他打电话喊来妻子一起把车推到修车店维修。
陈先生表示,他的电动车直到27日晚上才修好,维修一共花费750元,还导致他一整天无法工作。陈先生让维修店老板提供维修明细以及配件照片,而后立马在微信上找黄先生索要赔偿,没想到对方不认帐,还把他删除了。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双方聊天记录,记者看到,黄先生认为电动车只是被轻微剐蹭了一下,但陈先生却把车头的一整套配件全部换成新的,摆明是在坑他。陈先生则解释,车受损严重,不得不换。黄先生对此回复:“别狗叫了。”
陈先生感到非常无奈,只好报警处理,警察让他去找交警处理,但交警称已经出具责任认定书,后续只能找保险公司索赔或者去法院起诉。陈先生又找到保险公司,但对方表示,必须征得车主同意才能将理赔金支付给受害方。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在人民法院在线小程序上对黄先生发起诉讼,但又因为没有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及明确住址,审核不通过。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987《维权超给力》记者联系上电动车修理店店主。对方表示,26日晚上,陈先生夫妻俩合力把电动车推到店内。经检查,车前轮被压弯了,方向柱也发生严重偏移,车壳多处破裂,车损确实比较严重。
随后《维权超给力》记者联系上这辆小车司机黄先生,对方表示,这辆车是营运车,当时他选择与陈先生私了,是因为担心营运车报了保险赔付后,第二年保费会提高很多。
黄先生称,当时电动车距离他只有10厘米左右,但他下车时看到自己车头一点划痕都没有,不明白电动车怎么会撞得那么严重,不排除有可能是电动车自己摔的。记者询问黄先生能否提供一些其左侧车头的细节照片,但黄先生称他提供不了,并希望陈先生抓紧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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