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广州交警公布了26个新增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涉及金沙洲环洲三路多个点位。
12月10日,小编从广州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广州交警新增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44个,涉及金沙洲大桥上桥出城处(东往西)、增槎路上金沙洲大桥(南往北)等。
根据公告,上述抓拍取证点将对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短信告知违法当事人配合调查处理。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12月30日开始施行,广州交警一周内新增了两批“电鸡”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可谓力度空前!
新规实施后
“电鸡”交通违法将面临更严处罚
“有牌证、戴头盔、按道行、远离盲区不抢行……”在海珠区滨江东路和翠竹路交界的路口,交警向路过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派发宣传单张,介绍即将实施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包括有哪些交通违法处罚会更严格。在宣传期间,交警发现交通违法的,也一并进行查处。
未上牌?将扣车!
这名男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拖着一大堆货物出现在非机动车道上。仔细一看,他在电动自行车后座加绑了一辆手推平板车,其上堆满了纸箱、塑料瓶等大量回收废品。被执勤交警拦下后,该男子称电动自行车“刚买大概两个多月”。
交警:这车看上去不像是刚买两个多月吧,有没有预约上牌?
电动自行车车主:我老婆买的,我不知道……
最终,因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两种违法行为,该男子接受了处罚,并现场卸下货物进行安全转移。其中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罚款50元。新规实施后,处罚会更加严格,交警会作扣车处理。
遮挡号牌?最高罚200元!
拉货的“电鸡”车主刚走,另一名骑着“电鸡”的外卖小哥进入执勤交警视线。这位外卖骑手竟然用一张机动车的临时号牌去遮挡电动自行车的号牌,交警对他罚款50元。按照新规,遮挡号牌罚款的标准到50元以上200元以下,届时还可以扣留车辆。
交警还发现,这辆电动自行车有3宗交通违法未处理。交警提醒,新规实施后,如果存在3宗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会作扣车处理。
没戴头盔?将开罚!
这位自称是房地产中介的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未上牌,她自己也没有戴头盔。交警截停了她。
交警:头盔挂在车上却不戴在头上?
电动自行车车主:我刚才出门太急了,因为赶着带客户去看房。
面对交警的询问,女子解释自己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原因,并称这辆电动自行车刚买回来一个月,还在等旧车过户没来得及上牌。
“我现在对你进行安全教育,待《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未按规范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交警一边提醒,一边现场纠正了女子佩戴安全头盔的方式。由于该女子半年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执勤交警对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首违警告。
交警提醒,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没戴头盔的行为,交警现在以劝导为主。新规实施后,交警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发生事故或者出现意外情况倒地时,头部受伤情况较为普遍,这也是涉摩电事故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交警部门介绍,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
交警提醒!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交警部门一直以来对电动自行车涉牌证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涉牌证类违法行为56万多宗。这部分违法车辆大多涉及无牌、非法改装和逃避执法等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
交警将以新规实施为契机,加大路面查处力度,结合科技手段,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涉牌证交通违法行为。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为此,交警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有交通违法的请尽快去处理。
来源:广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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