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14时许,莘县交警大队城区执勤一中队民警在莘阳路开展巡逻任务时,发现一名青少年驾驶“电摩”在路面行驶,且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此时“电摩”驾驶人显得有些慌张。
检查中,民警发现该少年神色慌张,面色微红,且散发一股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经检查,该少年未满18周岁,未达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属于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对该少年无证、醉酒驾驶“电摩”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
目前,执勤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对该少年无证、醉酒驾驶“电摩”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