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法》及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提高网络安全风险应对能力和网络安全防护水平,确保“林芝智慧旅游平台”系统安全运行,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2024年度“林芝智慧旅游平台”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为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范围诚邀有意向且具有合法资质和相关业绩的公司前来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服务采购方: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
2.项目名称:“林芝智慧旅游平台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
3.工作内容及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完成对该项目的等保备案、建设整改、等保测评。
4.等级保护测评费:不得超10万元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取得“林芝智慧旅游平台”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西藏自治区相关要求。
二、参选企业资格要求
1.参选企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参与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人员、业绩、方案、资质等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交纳税收和社保的电子回单、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信誉要求:(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资质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参选企业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参选企业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3)具有相应的行业资质、团队实力,能够高质量完成相应的项目工作。
三、比选材料
“参选企业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编制目录后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8:30前报送至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一楼旅游信息中心),逾期送达不再受理。
四、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五、比选方式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企业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后,组织局采购领导小组从企业综合实力、业绩经验、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比选结束后,评审结果报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刘先生 13648379993
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尼池中路(3号)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