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小区的“违建迷途与归途”

文摘   2024-11-20 15:52   上海  

近期,洞泾城管部门接到来自12345市民热线的举报,反映某小区内某业主在未经许可下擅自建造房屋。洞泾城管迅速响应,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并展开一系列执法行动。


在现场,执法队员发现,一处砖混结构的房屋赫然矗立在庭院内。经测量,该房屋占地面积达30平方米。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该业主并未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表现出不配合的态度。鉴于此,执法队员对其进行了详尽且深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明确指出,业主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擅自搭建建筑物的违法行为实事清楚、证据确凿,最后告知其搭建违法建筑的法律后果。在执法队员的耐心教育和法律的强大威慑下,该业主逐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作出了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整改的承诺。在后续的复查中,执法人员确认该业主已经按照要求将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完毕。

本案“违建迷途与归途”不仅彰显了城管部门在执法行动中的高效与严谨,更是一次深刻的法律警示教育。它明确传达了一个信息:无论个人身处何种环境、从事何种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界限,不容有丝毫的逾越。对于擅自搭建等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绝不姑息。
同时,本案也警示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共同维护我们城市的整洁、美观与秩序。


法律小贴士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管执法或者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照《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拆除,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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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王利敏

编辑:松江区融媒体中心洞泾镇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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