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9日是全国第33个“消防宣传日”。近日,塔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消防部门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开展消防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使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更加深入人心。
乌苏市交警大队民警重点对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无证驾驶和三轮车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宣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互动、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营造了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抵制交通违法的浓厚氛围。
托里县交警大队民警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这一宣传主题,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电动自行车常见的起火原因、充电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消防安全预防措施等。同时告知群众在冬季恶劣天气频发时期,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人员务必系好安全带,不开超员车、不开超速车,不疲劳驾驶,不分心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沙湾市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按照“边检查、边清理、边整改”的原则,重点对小区内是否有车辆违规停放在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辆无法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场督促其将车辆驶离。
来源:塔城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时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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