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 励精笃行
努力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
2024年,宁夏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守正创新、励精笃行,坚持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活力、在统筹资源中挖掘潜力、在优化服务中强化效力,积极践行使命担当,圆满完成2700余名退役军人和随调家属接收安置任务,奋力推动沉积20多年、涉及2000余名退役士兵“同工同酬”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显著增强。
坚持服务大局
全面抓好责任落实
始终把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作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着眼安置工作跨军地、跨部门、跨领域的特点,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细化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置责任清单,积极加强与军地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岗位筹集、编制保障、户籍迁移、经费支撑等方面凝聚共识、同向发力,实现“分工负责”向“合力共为”转变。用足用好“平安考核”“双拥评比”等工作机制,对各级各地退役军人安置质量、工作进度进行排名打分,切实让任务完成好、安置质量高的地区有激励有干劲。全区提前2个月完成年度政府安排工作安置任务,足额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大学毕业生士兵经济补助1.07亿元,在全国持续擦亮“宁夏安置”工作品牌。
坚持创新驱动
全面提高工作质效
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整体谋划,持续健全与服役贡献相匹配的“阳光安置”机制,修订《转业军官安置考核赋分办法》,对有参战经历和担任作战部队营级以上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长期在艰边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转业军官,在赋分选岗等方面优先考虑、重点倾斜,激励引导现役军人谋打仗、抓备战。积极适应军官“一年四退”、士兵“两征三退”新变化,完善批次移交、分类安置工作机制,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复员军官“即退即交即接”,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集中安置,助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成果落地。健全伤病残退役士兵常态化移交安置机制,密切军地协作、系统联动,做到具备条件的应接尽接,帮助部队轻装上阵、专谋打赢。着力提高档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全国首创建立转业军官人事档案区市两级、军地四部门联审机制,完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事档案区市县三级军地联审制度,妥善解决179名退役军人230余项影响接收安置及个人长远发展的档案材料问题,受到军地一致好评。
坚持精耕细作
全面强化岗位筹集
在编制压缩的背景下,为提高安置质量,积极协调、深挖潜力,经多方努力,全区向转业军官提供安置岗位人岗比达1:1.7,其中,提供行政、政法专项、参公管理单位事业编制岗位占安置总人数的105%,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大学等6家高等院校提供岗位占安置总人数的12%,实现了“有岗可安”向“优岗可选”转变。深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潜力,全区向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提供安置岗位人岗比1:2,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着力破解基层县(区)编制紧缺难题,持续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岗位筹集工作机制,加大区市两级调剂安置任务力度,今年区直单位向银川三区提供退役士兵事业编制岗位15个,占三区事业单位安置人数的34.1%,再创历史新高,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大发展平台。转业军官安置在公务员岗位占80.7%,安置在银川地区占89%,安置在区直部门和中央驻宁单位占银川地区安置人数85.6%。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占44.4%,安置在国有企业占55.6%,安置质量进一步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广泛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开设移交安置政策解答专线,帮助退役军人熟悉安置政策。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组织参观见学、情景教学等活动,帮助他们尽快提升能力本领、适应新单位、建功新岗位。积极适应高学历、高素质退役军人增多的新情况,搭建平台,推动精准安置,24名具有法律、财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能的转业军官直通安置到地方相应部门工作,57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直接安置到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实现“军队人才”向“地方人才”高效转变。全域实行阳光安置,提前公开安置岗位、编制属性、综合积分排名等内容,让选岗人员有充足时间对接了解。选岗时允许带家属共同商定,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彰显对军属多年付出奉献的礼遇和尊重。选岗过程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纪检监察、公证人员全程监督,现场公布选岗结果,确认签字,最大限度保障每一名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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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处
编辑 | 张靖 李泽旭
审核 | 周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