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好,我是大莹~
住建部延续系统更新,针对三部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审批的资质延续,新增上传人员证件及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
延续系统截图
以下是新增证明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
资质申请表(通过本资质申报平台打印)
企业负责人证明文件(任职文件、毕业证书、最高级别的工程类职称证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任职文件)
企业总工程师证明文件(任职文件)
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或产权证和租赁合同)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则制度的章节目录,如企业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只需上传ISO9001证书即可(中文))
财务报表(企业相应年度合法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技术负责人:
现任职文件
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中专以上所有毕业证书)
职称证书(最高级别的工程类职称证书)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个人业绩完成单位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个人业绩完成所在单位具有的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非注册人员(主导专业):
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中专以上所有毕业证书)
职称证书(最高级别的工程类职称证书)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个人业绩完成单位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个人业绩完成所在单位具有的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退休证(60岁以下的退休聘用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