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市民张先生家属带着印“真心为百姓,人民好交警”字样的锦旗来到句容开发区中队,对办案民警尽职尽责、服务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感激。
2024年10月20日06时27分许,胡某某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因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驾驶电动三轮车正常行驶的张某某发生碰撞,发生碰撞后胡某某驾车逃逸。接到报警后,民辅警迅速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中,通过调取监控、现场勘查,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成功锁定了肇事逃逸者所在的小区,在小区物业、保安等多方力量的协助下,最终查获了肇事者。
面对确凿的证据,胡某某承认了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共识。
来源:句容交警在线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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