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峨眉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

文摘   2024-12-24 21:37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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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职业能力发展服务中心招聘

 南充市融媒体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

 峨眉山市从服务基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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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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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职业能力发展服务中心招聘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南充市职业能力发展服务中心拟公开考核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完全符合《南充市职业能力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规定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9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即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2. 地点: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人事和表彰奖励任免科(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2段111号)。

3. 需提供的资料

(1)《南充市职业能力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1份,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本人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证资料按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毕业证、课程表、成绩单、毕业论文的顺序,扫描至一个PDF电子版内。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定费用自理);

(6)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现场考核。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

本次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1. 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见附件2)。

2. 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5且低于1:10的,直接进行面试。

3. 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5,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的,市人社局在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领取《考核通知书》(如需笔试初选则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初选通过者再另行发放《考核通知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或《考核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现场考核。

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核通知书》。

4. 成绩计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岗位需要先进行笔试,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面试(结构化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结构化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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