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峰,男,汉族,1966年生,山西临猗人,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四级高级检察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1989年7月至1992年5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92年5月至1994年7月,广东省纺织工业学校教师;
1994年7月至2001年1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助理检察员、行政科副科长;
2001年1月至2007年4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行政科科长、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员(正科级)(其间:2001年11月至2003年12月,挂任南海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8年2月至2016年10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6年10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16年11月,当选为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2018年11月,郭俊峰同志当选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规定,须报经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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