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安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文化强国建设,让文物和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延安检察”新媒体平台特开设【文化“寻保传”】专栏编发专项活动系列稿件,敬请关注。
万安禅院石窟坐落于黄陵县城西40余公里处的双龙镇峪村,因窟内林立千余尊佛教造像,故而又有千佛洞之称,其开凿于北宋年间,距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是历史长河中璀璨的佛教艺术明珠。2006年被国务院正式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万安禅院有如今的妥善保护,多亏了检察官们的不懈努力,真的太感谢了!”在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中,万安禅院的工作人员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诉说着内心的谢意。
2024年3月,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寻保传”专项活动时发现万安禅院石窟内的石刻佛像饱受风化侵蚀,表层轮廓渐趋模糊,石窟内的壁画也在岁月的侵蚀下,多处残缺不全,色彩褪去昔日光辉,院内四处散落的石质文物,毫无遮蔽与防护,经受着风雨的自然侵蚀,窟外的值班房属木质结构,加之日常用电的潜在风险,火灾隐患高悬。
2024年3月13日立案后,检察官频繁穿梭于文物保护部门、万安禅院与相关专家间,于同年6月7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文物保护部门讨论修缮与保护细节。会后,黄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向县文物主管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万安禅院石窟外围非文物本体建筑物的安全隐患,并根据文物保护级别要求逐级上报至上一级文物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保护方案,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石窟文物得到及时、有效、必要的保护,防止持续毁损。
县文物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立即向市文物主管部门呈交了详尽的书面报告,市文物部门已组织文物专家组奔赴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并拟定了详实的修缮保护方案,报送至省文物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另一方面,拆除了院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木质结构值班室等建筑物,转而采用轻钢结构防火板材进行修复重建,总计投资10余万元,从源头上彻底消除了火灾风险隐患。
为了全面评估整改成效,黄陵县人民检察院特邀“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对万安禅院石窟保护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认万安禅院的文物保护方案已逐级上报中,其外围的安全隐患已彻底消除,这场岁月珍宝的守护已初见成效。
能让禅院古韵绵延后世,不负历史所托,检察官感到由衷地欣慰。让文物活起来,源源流长,生生不息,是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的坚定信念。
策划: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策划: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教科
来源:黄陵县人民检察院
栏目创意/编辑:薛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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