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查获4278件!警方捣毁2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政务   2025-01-20 18:21   四川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逐渐进入旺季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宜良县公安局

以“零容忍、零懈怠、严处罚”的态势

严厉打击非法运输

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近日

宜良警方重拳出击

依法查处2起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成功捣毁

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窝点”

抓获2名违法行为人


案件回顾一

1月9日

治安大队民警

开展烟花爆竹摸排工作时

在辖区某养殖场内

发现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经现场清点

查获各类品种烟花爆竹1884件

经查

涉案人员姚某某

在无任何许可证及资质情况下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在铁证面前

姚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姚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回顾二

1月11日晚

蓬莱派出所在工作中接获线索

辖区某村内隐藏着

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

接到线索后

    蓬莱所迅速展开突击检查

经细致搜索

在某村厂房内找到该“窝点”

现场查获

非法存储烟花爆竹2394箱

涉案价值约4万余元

经询问

厂房老板杨某伟闪烁其词

十分可疑

在民警的进一步调查下

发现其并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且存储的场所不具备

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目前

警方已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依法予以扣押

违法行为人杨某伟

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普法“宜”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一)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二)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三)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不参与任何非法烟花爆竹活动

同时

广大群众切勿通过朋友圈、网络平台等

非正规渠道

购买、销售烟花爆竹

以免触犯法律

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宜良警方将持续开展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

强化行业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全力维护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紧紧守牢

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底线


来源:宜良警方

编辑:黄   黎 

审核:吴道才

签发:蹇   科
投稿邮箱:lzxyy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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