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市发生了几起电动自行车火灾,目前,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已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案件进行了勘验梳理并溯源追责,现对引发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进行集中曝光。
1
象山县
经走访询问火灾当事人戴某,起火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爱玛电动自行车店老板杨某所有,因前期戴某的电动自行车在其该店维修,故该店老板将店铺内闲置的电动自行车临时借给戴某使用。
经调查发现,起火电动自行车属于二手置换时间较长,电气线路存在老化现象,又加上当时长时间充电,最终导致了蓄电池周边电气线路发生故障引发火灾。
因在现场未发现存在有非法改装现象,故该起事故未存在事故责任及相关处理意见。对存在的轻微的隐患,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2
奉化区
2024年12月04日,奉化区岳林街道一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火灾烧毁(损)电动自行车等物,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走访询问当事人林某,得知造成起火的电动自行车控制线路为车架原装线路,未经过改装及维修。
经调查发现,起火电动自行车为电动摩托车,车辆内部构造与普通电动自行车存在一定区别,未关闭总电源并长期闲置后,容易对车辆内部线路及电池造成一定的损伤,线路老化后,极易引发火灾。
阿消提醒
电动自行车
是常见的交通工具
一起来看看这份安全提示
编辑:林琰 责编:防火监督处 监制: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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