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4日,江西人民法院这天接到了一桩奇怪的案子:一
个大学生一纸诉状,将鹰潭月湖区公安局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公安局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要求自己必须改名后才能办理二代身份证!
法院的工作人员一时间无比纳闷:办个身份证不是随随便便的事?怎么还需要改名字?还至于闹上法庭?但定睛一看起诉方的姓名,他们又大吃一惊,仿佛理解了什么。这位大学生究竟有着什么特殊的名字?以至于需要被修改后,才能办理身份证呢?他又为什么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改名呢?寄予厚望的“特殊姓名”
这位大学生名叫“赵C”,听到这个称呼,恐怕任谁都要愣上一愣:这怎么还带英语字符?其实赵c出生于1986年,那时,国家对于姓名的格式要求还不太严格,并没有明文禁止外文字符的出现。因此“赵C”一名虽然有些奇怪,但也并未违规。之所以会有这么一个名字,是因为赵C的父亲赵志荣对儿子抱有极大的期望,而这个名字承载了他全部的寄托。赵志荣出身贫苦,受到的教育也不算充分,凭借自己的毅力,刻苦学习了十多年,才勉强考上一所中专。低学历令他求职时四处碰壁,因此,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比自己有更美好的前程。那“赵C”这个名字,又是怎么和赵志荣的期待扯上关系的呢?赵志荣是这么想的:C既是“中国”的英语“China”的字母,念出来又和“西”字谐音,既能表达对出国留学的向往,又能不至于数典忘祖,实在是个一举两得的好“字”!于是赵志荣的儿子自此获得了“赵C”这个名字,在当时,它符合公民起名的规定。虽然在上学期间,赵C因名字受过许多困扰,但时间一长,他也渐渐接纳、认同了它,而且越来越喜欢起它的“特立独行”。直到2006年的大学暑假期间,赵C前往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只见户籍警察看到他的名字后,皱着眉头思考了半天,最后突然表示:你的名字违规了!不能带有外文字母。请你立刻修改姓名后再来补办。赵C听后又生气又疑惑:我这名字用了20多年,从来没人说过“犯法”,怎么到你这里就有问题了呢?他不愿意修改陪伴自己多年的名字,而且改名之后,自己的户籍和学籍信息都会受到影响。赵C一怒之下将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律还自己一个公道。系统不容的“违规字符”
警察们自然不是无事生非,但是如今录入的人口信息均采用了新系统,不允许外文字符的出现。而根据最新的规定,名字中也不能有外文字母。虽然赵C取名时还没有这种要求,但现在想要将他的名字录入其中,必须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对其进行彻底的整改。但赵C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派出所正以不办身份证一事,强制要挟自己改名,侵犯了自己作为公民的“姓名权”。毕竟在他眼中,名字从小到大都没出过问题,现在突然以全新的规定要求自己修改更换,既不近人情,又毫无道理。于是僵持了两年之后,2008年1月,赵C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为自己办理二代身份证,且不能强制更改自己的姓名。这诉求任谁看都十分正当,那么,法院究竟会怎么判决呢?公正与现实,做何选择?
其实在当时的相关规定中,《姓名登记条例》还在起草阶段,因此没有任何有效证据表明,赵c的名字是不合法的。但若是判赵C胜诉,那么全国范围的系统都不得不进行巨大的修改,将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事实上,根本没有什么好选的。公正永远是法律的最高追求。很快月湖区人民法院彻底调查完毕此事,并在一审判决赵C胜诉。赵C将保留自己的姓名,并有权凭借此姓名申请身份证。和赵C的如释重负形成对比的,是焦头烂额的户籍民警们——就算法院再怎么强制要求,他们也实在没办法将“C”录入人口登记系统。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僵持了大约四个月后,月湖区公安局不得不提起上诉,但因为无从判断“C”究竟是否违规,这场审理还是没能做出更好的判决。赵C也十分着急:他得不到身份证,生活中方方面面都受到了限制。2009年2月份,这场闹剧终于画上了句点——赵C和公安局各自让了一步,赵C同意改名,而公安局为了补偿,也将无偿为他办理身份证,并修改其他涉及到姓名的档案。毕竟赵C不能没有身份证,而公安局也绝不可能去更改系统。这样耗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尾声
这件事虽然年代久远,但在当时着实引起了轩然大波,同时,也进一步推进了我国对姓名法案的重视和修订。毕竟,要是真有人效仿赵C,起什么“李A”,“刘B”,“陈H”,那可就乱了套了。因此必须在这方面加以约束。尽管赵C最终被迫修改了名字,但他自始至终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只是由于户籍系统无法兼容才被迫修改。对他来说,身为一个人,却要为机器的缺陷而让步,还要修改已经被自己、家人的社会认同的名字,着实是无妄之灾!版权声明: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