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一审宣判:死刑!

民生   2024-12-28 22:03   宁夏  
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宣判,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2024年11月11日晚,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后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部分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新闻回顾

2024年11月11日19时48分许,一辆小汽车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撞倒多名行人后驾车逃逸。警方接报后迅速派员到场处置,并协助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2024年11月11日晚,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通报称,司机樊某(男,62岁)已被警方控制。11月12日,珠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案件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
案件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发生驾车冲撞行人案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性质极其恶劣。要全力救治伤员,精心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安抚善后工作。要依法严惩凶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极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1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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