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造谣传谣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以辛某文发布不实信息案为例
近期,辛某文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关于济南夜场加大检查的不实信息,该信息迅速传播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在调查后发现,辛某文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辛某文作出了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辛某文在没有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散布关于济南夜场加大检查的不实信息,该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即“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依法对辛某文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通过辛某文发布不实信息案,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对于造谣传谣行为的严厉打击。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每个人都是信息的传播者,也是法律的守护者。我们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制造、不传播不实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于那些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法律必将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