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平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至1137428708@qq.com。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三天内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及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我院通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经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采取考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考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计算总成绩,其中司法辅助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比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50%计算,辅警的考试成绩即为笔试成绩。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和综合知识,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打字速度与准确率。
辅警在笔试前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具体要求以现场公布为准。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与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除确定拟录用人选外,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一年内若出现减员的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咨询电话:63889906。
(三)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人民法院。
附件: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报名表
平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