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妇联在全省妇联系统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观摩交流活动上作交流发言

政务   2024-09-26 21:19   山东  







践行枫桥经验,守护家庭幸福。9月22日至23日,山东省妇联系统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在日照举行。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孙丰华,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张军,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强在活动中讲话,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景宗参加活动,日照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峰致辞,日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高永干参加观摩,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盛淑慧主持。

会上,滨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宋建婷以《“妇联”+“法院” 以“合”促“和”高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为题作了交流发言。










建队伍,强阵地,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一是建强三支队伍,促进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市法院建立家事调查制度,将妇联干部、婚姻家庭专业人员纳入家事调查员、家事审判人民陪审员、特约调解员队伍。定期组织家事纠纷法律知识、调处方法技能培训,并加强对妇联调解工作的指导,增强预防和处置婚姻家庭纠纷的能力。

二是建立两个阵地,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法院(法庭)建立家事纠纷调解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制定《家事纠纷诉调对接程序的若干规定》《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纠纷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62份,推动婚姻家事纠纷化解和妇女儿童维权协同发展。



强赋能,治未病,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

一是联合普法宣传,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权能力。联合编制《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知识读本》《解纷小宝典》《妇女维权指南》《妇女儿童维权便民措施》等,定期向社会发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成果、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等,开展普法宣传411场次,营造妇女儿童维权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以心“安”促家“和”,为妥善处置家事纠纷提供心理支撑。制定“心安家庭”建设8条举措、困境儿童心理关爱12条措施,开展“幸福护航”女性心理健康讲座71场次,积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发挥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在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家事审判法庭设立心理疏导室,将“情理”与“法理”相融合,以“倾听、问询、共情、疏解”的模式,引导当事人转变固有认知,促使家庭纠纷化解。

三是干预婚姻危机,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联合实施婚姻危机干预项目,通过专题讲座、心理疏导、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提高调和修复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无棣县家事赋能服务中心、邹平市和合家事调解室,将“家事纠纷调解+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咨询”融为一体,促进家庭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惠民县积极推动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家事暖阳”工作品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


重实效,建机制,促进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常态长效

一是信息共享,凝聚妇女儿童维权的合力。各级法院(法庭)与妇联互设联络员,就妇女儿童维权来信来访及时沟通,实现信息通报共享。通过联合调解、工作座谈、开放日等形式,定期通报协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及妇女儿童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妇联组织及时向同级法院移送生活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线索,今年以来共为36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4万余元,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12份。

二是定期回访,为精准处置婚姻家庭纠纷把脉。落实“三必访”,家事法官、家事调解员及妇联工作者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探视的案件,涉家暴且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离婚案件以及义务人数量多、分歧大、矛盾深的赡养案件联合回访29次,密切关注当事人家庭关系修复、生活状况、心理状态等,及时排查、反馈矛盾隐患。

三是完善机制,推动新时期家事审判和妇女儿童维权协同开展。联合制定《关于深化家事纠纷协调联动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打造“矛盾调解+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四位一体的家事纠纷协同联动化解模式,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下一步,滨州市妇联将持续在部门协同、健全机制、提高成效上发力,切实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为平安滨州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供稿:权益部

编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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