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发现徐州”→点击右上角“...”→选“设为星标★”
把发现徐州设为置顶,不见不散不错过❤
泉山区:2个地方马上要拆
1、桃园街道临黄社区要拆迁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2、张小楼三四五组避险搬迁项目动迁大会召开
12月13日,泉山区召开张小楼三四五组避险搬迁项目动迁大会。
区委书记、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指出,张小楼三四五组搬迁安置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必须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全体动迁工作人员要全力以赴投入动迁工作,快速高效完成动迁任务。
云龙区:3个地方马上要拆
1、汉风街道办事处大韩社区、张屯社区、大龙湖街道办事处程庄社区补偿安置方案
一、土地现状
1、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大韩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8591公顷(12.8865亩)。其中,农用地0.7035公顷(10.5525亩),含耕地0.3673公顷(5.5095亩);建设用地0.1556公顷(2.3340亩)。
2、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大韩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2446公顷(3.669亩)。其中,建设用地0.2446公顷(3.669亩);
拟征收张屯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664公顷(0.996亩)。其中,农用地0.0664公顷(0.996亩),含耕地0.0634公顷(0.951亩);
拟征收程庄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291公顷(0.4365亩)。其中,建设用地0.0291公顷(0.4365亩)。
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铜山区:26个地方马上要拆
1、马坡镇九段村即将拆迁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2、大许镇朱庙村、单集镇大曹庄村即将拆迁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3、铜山街道汉沟村、桥上村即将拆迁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4、大许镇大吴村、房亭村、横山村、简城村、沙庄村、太山村、小墩村;单集镇贺庄村、黄集村、临阵头村、卢庄村、路东村、庙山村、沈桥村、寿山村、英山村、郁楼村、岳楼村即将拆迁。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5、铜山街道文沃社区土地被征收
省政府同意将位于我区铜山街道文沃社区的农民集体土地1.8587公顷征收为国有。
涉及被征地单位征收、转用面积:
6、铜山街道焦山社区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土地现状
1、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铜山街道焦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17.7218公顷(265.827亩),其中农用地11.901公顷(178.515亩),含耕地3.3088公顷(49.632亩);建设用地5.7945公顷(86.9175亩);未利用地0.0263公顷(0.3945亩)。
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7、铜山街道焦山社区、铜山区新区街道新庄村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土地现状
1、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2、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3、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规定执行。
(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规定执行。
贾汪区:13个地方马上要拆
1、潘安湖街道荒里村、瓦店社区、西段庄社区、马庄村、唐庄村即将拆迁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2、江庄镇江庄村,江庄村二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关口村,关口村一组、九组。汴塘镇榴园村小马头二组、三组。大泉街道大李庄村二组、六组、七组、八组。茱萸山街道才沃村,才沃村五组;龙门村二组;许阳村,许阳村涧溪一组、二组,许阳村北许阳四组;闫村三组、四组补偿安置方案
一、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江庄镇江庄村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001公顷(0.015亩)。其中,农用地0.0001公顷(0.0015亩),含耕地0.0001公顷(0.0015亩);未利用地0.0009公顷(0.0135亩)。
2、拟征收江庄镇江庄村九组集体所有土地0.4612公顷(6.918亩)。其中,农用地0.4608公顷(6.912亩),含耕地0.2352公顷(3.528亩);未利用地0.0004公顷(0.006亩)。
3、拟征收江庄镇江庄村十组集体所有土地0.5193公顷(7.7895亩)。其中,农用地0.5192公顷(7.788亩),含耕地0.0613公顷(0.9195亩);未利用地0.0001公顷(0.0015亩)。
4、拟征收江庄镇江庄村十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327公顷(4.905亩)。其中,农用地0.327公顷(4.905亩),含耕地0.3215公顷(4.8225亩)。
5、拟征收江庄镇关口村集体所有土地0.5247公顷(7.8705亩)。其中,农用地0.5247公顷(7.8705亩),含耕地0.483公顷(7.245亩)。
6、拟征收江庄镇关口村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0978公顷(1.467亩)。其中,农用地0.0978公顷(1.467亩),含耕地0.083公顷(1.245亩)。
7、拟征收江庄镇关口村九组集体所有土地0.2854公顷(4.281亩)。其中,农用地0.2464公顷(3.696亩),含耕地0.2072公顷(3.108亩);建设用地0.039公顷(0.585亩)。
8、拟征收汴塘镇榴园村小马头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3558公顷(5.337亩)。其中,农用地0.345公顷(5.175亩),含耕地0.3223公顷(4.8345亩);未利用地0.0108公顷(0.162亩)。
9、拟征收汴塘镇榴园村小马头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0994公顷(1.491亩)。其中,农用地0.0994公顷(1.491亩),含耕地0.0879公顷(1.3185亩)。
10、拟征收大泉街道大李庄村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1705公顷(2.5575亩)。其中,农用地0.1705公顷(2.5575亩),含耕地0.096公顷(1.44亩)。
11、拟征收大泉街道大李庄村六组集体所有土地0.119公顷(1.785亩)。其中,农用地0.119公顷(1.785亩),含耕地0.0137公顷(0.2055亩)。
12、拟征收大泉街道大李庄村七组集体所有土地0.0915公顷(1.3725亩)。其中,农用地0.0915公顷(1.3725亩),含耕地0.0549公顷(0.8235亩)。
13、拟征收大泉街道大李庄村八组集体所有土地0.6617公顷(9.9255亩)。其中,农用地0.6617公顷(9.9255亩),含耕地0.2739公顷(4.1085亩)。
14、拟征收茱萸山街道才沃村集体所有土地0.0209公顷(0.3135亩)。其中,农用地0.0209公顷(0.3135亩),含耕地0.0009公顷(0.0135亩)。
15、拟征收茱萸山街道才沃村五组集体所有土地1.4229公顷(21.3435亩)。其中,农用地1.3427公顷(20.1405亩),含耕地0.3862公顷(5.793亩);未利用地0.0802公顷(1.203亩)。
16、拟征收茱萸山街道龙门村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7817公顷(11.7255亩)。其中,农用地0.7737公顷(11.6055亩),含耕地0.464公顷(6.96亩);未利用地0.008公顷(0.12亩)。
17、拟征收茱萸山街道许阳村集体所有土地0.4945公顷(7.4175亩)。其中,农用地0.1086公顷(1.629亩),含耕地0.0549公顷(0.8235亩);建设用地0.102公顷(1.53亩),未利用地0.2839公顷(4.2585亩)。
18、拟征收茱萸山街道许阳村涧溪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4806公顷(7.209亩)。其中,农用地0.4604公顷(6.906亩),含耕地0.4386公顷(6.579亩);建设用地0.0072公顷(0.108亩),未利用地0.013公顷(0.195亩)。
19、拟征收茱萸山街道许阳村涧溪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7973公顷(11.9595亩)。其中,农用地0.7949公顷(11.9235亩),含耕地0.6753公顷(10.1295亩);建设用地0.0024公顷(0.036亩)。
20、拟征收茱萸山街道许阳村北许阳四组集体所有土地0.054公顷(0.81亩)。其中,农用地0.0519公顷(0.7785亩),含耕地0.0202公顷(0.303亩);未利用地0.0021公顷(0.0315亩)。
21、拟征收茱萸山街道闫村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1197公顷(1.7955亩)。其中,农用地0.0962公顷(1.443亩),含耕地0.0468公顷(0.702亩);未利用地0.0235公顷(0.3525亩)。
22、拟征收茱萸山街道闫村四组集体所有土地0.3082公顷(4.623亩)。其中,农用地0.3048公顷(4.572亩),含耕地0.1609公顷(2.4135亩);未利用地0.0034公顷(0.051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