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原文如下:
香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请制定北运河(香河段)旅游通航游船正式票价的请示》(香发改〔2024〕40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票价标准。客船,80元/人·次,运营线路:香河中心码头-香河鲁家务码头(往返)。画舫,85元/人·次,运营线路:香河中心码头-香河鲁家务码头(往返)。此价格为最高价格,下浮不限。
二、身高一米二以下(含一米二)儿童免票。学生、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等按有关规定实行减免。
三、运营单位须将游船票价、减免和优惠范围、优惠幅度等内容在景点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
四、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来源: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