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是隶属中共三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副处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三亚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4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人数见《中共三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至2006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7.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9.应聘九级管理岗3岗位者还需提交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和从事财务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10.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ya.gov.cn)、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anya.gov.cn)和“网信三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信三亚”微信公众号公布(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8时至2024年10月25日12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信三亚”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过程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http://syhr.ikaowu.com/,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
4.报名提交电子材料。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9)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共三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本人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应聘九级管理岗3岗位者还需提交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和从事财务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8)承诺书(附件3);
(9)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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