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批准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开展接种工作的通知

政务   2024-10-12 12:07   黑龙江  

疾控中心、各预防接种门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及《黑龙江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经卫健局验收并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批复如下:明水县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8家单位已具备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接种能力。县人民医院、康盈医院已具备出生接种门诊接种能力。康盈医院已具备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能力,现批准其开展接种工作。

承担接种工作单位及接种区域详见附件。

有效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5年10月9日。



明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9日


 

来源:明水县卫生健康局

本期编辑:张午闯

初   审:吴昕格

编   审:王珊珊

总编辑:杨士伟

总监制:乔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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