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为村干部科学定绩 激发基层干事活力

文摘   2025-02-10 19:44   新疆  

近年来,阜康市全面推进落实昌吉州村干部“三岗五级”薪酬制度,着力在破解村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上出实招,积极探索村“两委”干部“6211”绩效考评新模式,推动村“两委”干部由“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有力激发了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阜康市研究制定《阜康市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突出科学定绩,将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纳入村“两委”干部绩效考评内容,实行季评比、年考核制度,明确正向加分、反向扣分,严格考评程序,不断提高考评工作的操作性、实效性。突出精细考核,村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建立村干部个人工作实绩占60%、履职情况占20%、日常表现占10%、调研指导占10%的“6211”量化积分考评模式,采取群众参评、村级自评、乡镇考评、市级备案抽检的方式,督促村干部“晒表现、比成绩”,确保考准考实村干部工作实绩。突出规范用绩,将村干部平均薪酬总额的10%至14%作为绩效奖励,考评结果与年度绩效奖金挂钩,根据工作表现最高绩效与最低绩效相差5313元,并实行“红黑榜”通报制度,形成优者奖、劣者罚,能者上、庸者下的鲜明导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024年,该市通过实施“6211”量化积分考评机制,实现村干部工资报酬、对标争先意识的“双提升”,村“两委”干部做好村级工作的劲头更强了,村集体经济收入预计百万元以上的村较上年增加20%,村级债务化债率达89.49%,2025年计划实现61个村级债务全部清零。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持续激励村干部奋发有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阜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振说。


来源:阜康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吕建超

编辑:王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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