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公交管通[2024] 32号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压降因超速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稳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已达到规范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自2024年10月15日零时正式启用。
本次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如下:
丨来源: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
丨校读:王文艳
丨责编:李娅静
丨审核:舒雨
丨终审:前达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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