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保密工作,重在抓紧抓好抓实日常各项保密管理,扎扎实实、从严落实各项要求。这些工作主要包括:
1.定密管理。新保密法第二章专门就“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作出规定,机关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定密责任人制度,严格遵循定密程序,准确把握定密依据,认真做好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2.涉密人员管理。新保密法第四十三至四十六条就此作了专门规定。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加强涉密人员管理,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类管理,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上岗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重视涉密人员出境管理和脱密期管理,注重保护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
3.涉密载体管理。新保密法第二十二、二十六至二十九条就此作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全面加强涉密载体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4.网络保密管理。新保密法第二十九至三十六条就此作了规定。机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对不同密级的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同时,切实加强本机关单位所有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强化相关自监管工作。
5.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新保密法第三十八条就此作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全面做好涉密会议、活动各个环节的保密管理工作,包括确定会议、活动的密级以及人员审查、涉密载体管理、场所设备检测、保密纪律要求、新闻报道审查、涉密视频会议管理,等等。
6.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新保密法第三十九条就此作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各环节的保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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