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12时,国家金库新疆分库向西藏自治区拨付抗震救灾援助资金500万元,为全国首批向西藏地震灾区拨付救灾资金的省级分库之一。
1月7日9时5分,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各地迅速响应,驰援西藏。
1月8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接到自治区党委关于向西藏灾区拨付抗震救灾援助资金的通知后,立即部署国家金库新疆分库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接到指令后,国家金库新疆分库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启动“财库特事快办”机制,指派专人与自治区财政部门对接援助资金拨付具体细节,实时跟进拨付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国家金库新疆分库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安排专人专岗待命,确保抗震救灾援助资金第一时间直达灾区。
当日12时整,国家金库新疆分库在接到自治区财政厅抗震救灾援助资金拨付指令后,即刻利用国库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向西藏拨付了抗震救灾援助资金,用于支持灾区救灾期间和灾后重建现金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