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积极推行公务用车节约集约管理,目前全区12个盟市、68个旗县区完成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
1月24日,赤峰市公务用车中心的驾驶员刚刚完成保障任务,就来到中心指定加油站加油并第一时间将加油信息上传至信息化管理平台,由中心燃油审核员进行单据审核。全中心159辆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等实施统一管理、审核、存档。
赤峰市直属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公车中心科长 吴炳楠 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定额管理和总量控制要求,集中统一管理后发动机、变速箱等大修项目费用普遍降低,大型公务活动相比社会化租赁用车也能节约40%以上的费用。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起通过试点先行、分级推进的举措,实现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公务用车全部实现集中管车、统一派车、跨部门用车,车辆运行经费年平均减少30%-60%。2024年,将符合处置条件但仍具备使用价值的闲置车辆纳入调剂范围,全年共调剂48台车辆到自治区本级单位、12台车辆到盟市旗县继续使用,最大限度挖掘车辆资产使用价值。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处处长 白利忠 实现了公务用车的资源共享;二是节约了车辆的运行经费;三是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四是补齐了公务用车分散管理的短板,有效解决了各部门公务用车数量不均的问题。
全区机关事务部门还进一步健全局属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同步推行集中采购制度和车辆跨部门使用制度,并倡导符合条件的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2024年全年自治区本级新能源车配备更新比例达到57.6%,盟市平均达到30%;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务出行保障创新试点累计上线车辆227台,公车运行成本同比减少约8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