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作用,在上海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的引导带动下,有序吸引有条件的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
《若干意见》共分为五方面十九项政策措施,其中:
第一部分“进一步加快上海创业投资行业发展”,主要明确发展目标,提出持续加大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加快元宇宙、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和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未来产业布局;助推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不断提升创业投资发展活力,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形成一套综合化、系统化、专业化的投资服务生态体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科创中心联动发展,逐步形成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创业投资集聚发展新高地。
第二部分“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共提出4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加强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基金持续投入机制,持续实施政府引导基金优惠支持政策,优化国有资本考核与评价机制等。
第三部分“推动创业投资与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联动发展”共提出6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加强创业投资与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联动,加强创业投资与各类金融机构的联动,鼓励扩大创业投资与金融资产投资联动,拓宽创业投资企业募资渠道,加强长三角创业投资行业联动发展,有序推动创业投资引进来和走出去等。
第四部分“推动创业投资和产业发展、区域发展形成合力”共提出4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积极引导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专项对接机制、持续推进创业投资与孵化平台联动发展、鼓励重点产业领域市场化并购整合等。
第五部分“加强人才和政策保障”共提出5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加快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和人才培养,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优化创业投资企业信用环境建设,加强创业投资行业自律和协会建设,健全创业投资服务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