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谭军为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蔡勋华的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名单
任命:
任命:
胡中岳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黎小忠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庭长;
王延红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肖芝乐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刘 旭为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欣欣为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彭智星为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易灿军为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田光辉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胡中岳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陈 敏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黎小忠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延红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肖芝乐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免名单
任命:
佘君卫为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俊霖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周升的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美兴的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戴文慧等同志辞职的决定
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戴文慧、方平波、黄志强、蔡勋华同志辞去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方平波同志担任的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志强同志担任的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来源丨岳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