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建厅发布了两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分别是《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程》。两项标准将于今年4月1日实施,对场所分类、场所等级、防火间距、消防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相应技术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居民诉求、架空层停车、既有建筑配建等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这两项标准来建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区,这么多的小区都能做到吗?
新发布的《标准》提出,既有建筑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置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的原则,宜优先选择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与机动车停车场合用时,应划分单独的区域,该区域与机动车停车场的距离不应小于6米。
南宁市金桂花园小区居民 张先生
肯定规范一点好,比如说(集中)充电,就没有自己乱拉线,自家里面乱拉那种充电。
南宁市金桂花园小区居民 李女士
电车比较多,没有办法就放那边。
南宁市金桂花园小区居民 陈女士
回来晚一点肯定没有(充),别的地方也不可能会有。
招商雍景湾小区物业经理 邓旭
原本规划设计里面,地库只有一个停放区域,后面是我们物业这边引进了充电桩,商家才能提供充电的服务。在我们一期路面外面配置带有我们充电桩的车棚,做了500个充电口,(充电)车位超过30%以上。
招商雍景湾小区物业经理 邓旭
政府出了政策,去跟业主沟通,发布这个相关的指令,后面业主进行投票同意之后我们进行改造。而且有这个指引,给我们相关实行标准,业主也知道我们做成什么样才能符合相关的标准。
编辑:李慧婷
校对:杨蕊荧
责编:罗宁
值班编审:李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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