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对汕头市潮阳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徐献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献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放弃职责操守,纵容工程违法转包;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工程推进、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献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献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汕头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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