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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路管理处招聘劳务派遣制
信息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报名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14日16:00止
具体我们一起往下看
长春市公路管理处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招聘劳务派遣制信息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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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及综合条件审查、面试、体检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16:00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提前下载《应聘申请表》,填写完善后发送至475783199@qq.com邮箱,邮件主题及《应聘申请表》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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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报名所需信息及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报瞒报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终止聘用。
(2)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431-88692538(请在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00期间拨打)
4.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同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的人员具备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资格,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具体面试和体检事宜,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资料由用人单位自行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经面试综合评定后,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由用工单位电话通知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选择入职体检套餐,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
面试、体检均合格者与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视劳动合同而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间如按用工单位需求考核未达标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工单位可提前将聘用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导致职位出现空缺则重新招聘。
正式聘用期间实发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具体标准按照用工单位相关规定,以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所签劳动合同为准。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聘用期间工资的80%。聘用人员入职后由派遣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及公积金均在长春市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