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路面电子警察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辖区共计12处电子警察正式启用,具体地址附后。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违者将依据电子警察拍摄记录予以处罚。
二〇二四年十月四日
来源 | 桐城交警
编辑 | 石日平 审核 | 占思海 终审 | 吴文舟
主办单位 | 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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