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此前曝光过民宿房间藏有隐形摄像头的博主“影子不会说谎”再度爆料,称某市妇幼保健院内藏有针孔摄像头,引发网友关注。该博主收到网友的举报线索,称某妇幼保健院内有偷拍录像,对方表示并不知道是哪一层或哪个房间,经过5天的扫楼、蹲守,最终根据图像中被偷拍者手上戴的手镯找到被偷拍护士,跟她说明情况后,当事人立马报警。随后,警方也针对非法偷拍摄像头进行取证拆除。顺着安装隐藏摄像头的位置反向查找,发现电源竟然接到了房间外面过道的天花板上,用的是独立电源不受房间内的开关控制,可以做到24小时不断录像,安装手法极其专业。摄像头成功拆除后,发现里面安装的是SIM卡,也为找到偷拍者提供了线索。根据视频线索,媒体拨打了安阳妇幼保健院医院的联系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联系电话为母婴热线,对偷拍一事并不知情。在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的抖音账号下方,不少网友已经在评论区反映视频中的偷拍一事,但院方暂未回应。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原以为民宿酒店可能会有偷拍,没想到医院都有。从法律角度来讲,我国多部法律早已针对偷拍行为都做出了规定。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陈亮告诉媒体,偷拍行为涉及的法律为民法、行政法和刑法。“首先,偷拍行为肯定是严重的民事侵权行为,偷拍人员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等,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陈亮说。而从行政法而言,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陈亮介绍,严重的偷拍行为侵犯了个人的信息安全,可能会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罪。除此之外,如果将偷拍情侣之间的亲密行为传播上网,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来源:19楼、新闻晨报、南风窗、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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