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1月15日,十八军154团一营进驻日喀则,群众列队欢迎。
1952年3月,日喀则分工委社会科正式组建人民公安。
初建时期,日喀则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巩固保卫内部,维护社会治安,保卫政权建设与人民利益;掌握边境情况,把帝国主义特务和国民党残余作为主要斗争对象,站稳脚跟,长期打算,稳步前进,为实现民主改革创造条件,做好准备。
日喀则公安积极配合部队平息叛乱、维护治安,保卫人民基层政权。
从1959年平叛改革到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日喀则公安机关党政组织逐步建立健全。日喀则公安针对当时形势,密切与驻军部队配合,积极参与平叛改革和支援中印边境前线的工作。
该时期日喀则地区公安局民警合影。
1973年7月10日,日喀则地区公检法军管会撤销,成立日喀则地区公安局。涅槃后的日喀则公安积极履行职责,严打刑事犯罪、整顿社会治安,为维护稳定、发展生产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后,日喀则公安队伍发展壮大。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指引下,日喀则公安机关得到全面恢复和加强,职能不断充实,队伍不断壮大。
1982年8月22日,日喀则公安民警在首都北京参加业务培训。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日喀则公安机关牢记职责使命,在反分裂斗争上争取更大主动,在维稳大局上寻求更大突破,在打击违法犯罪上坚持高压态势,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开拓更大空间,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推动日喀则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新时代日喀则公安在2024年10月1日举行“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升国旗活动。
七十二年风雨历程,七十二年铸造辉煌!
日喀则公安沿着革命先辈的足迹,从无到有、由弱变强,广大公安民警怀着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经受住了反分裂斗争的考验,经受住了艰苦生活条件和恶劣自然环境的考验,经受住了战斗的考验和血与火的洗礼,走出了一条忠诚之路。
日喀则公安将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谱写更加波澜壮阔的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