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决定:免去张惠选的警察学院院长职务
职场
2025-02-06 00:00
北京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张惠选的山西警察学院院长职务。张惠选,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于山西永济人,现任山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1991年8月-1998年7月,山西医学院(现山西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1998年7月-1999年11月,山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兼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期间:1999年4月-1999年11月,主持山西医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作)。1999年11月-2000年2月,山西医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2000年2月-2003年1月,山西医科大学校长助理。2003年1月-2004年6月,华北工学院(现中北大学)副院长。2004年6月-2008年11月,中北大学副校长。2008年11月-2014年6月,中北大学党委副书记。2014年6月-2016年9月,晋中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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