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决定:免去张惠选的警察学院院长职务

职场   2025-02-06 00:00   北京  
山西省人民政府
任免职务通知
晋政任〔2024〕5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张惠选的山西警察学院院长职务。
张慧选简历
张惠选,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于山西永济人,现任山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1986年7月-1991年8月,山西医学院工作。
1991年8月-1998年7月,山西医学院(现山西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1998年7月-1999年11月,山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兼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期间:1999年4月-1999年11月,主持山西医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作)。
1999年11月-2000年2月,山西医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
2000年2月-2003年1月,山西医科大学校长助理。
2003年1月-2004年6月,华北工学院(现中北大学)副院长。
2004年6月-2008年11月,中北大学副校长。
2008年11月-2014年6月,中北大学党委副书记。
2014年6月-2016年9月,晋中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6年9月,山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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