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壁市淇滨区部分路口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健康
2024-11-08 19:06
河南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向社会公示
鹤壁市淇滨区部分路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通过验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淇滨区华夏南路淮河路交叉口、嵩山路淮河路交叉口、嵩山路九州路交叉口、嵩山路淇滨大道交叉口等11个路口,增设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1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