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期待的国庆节马上就要到啦!
为促进儋州旅游业复苏
调动旅行社开拓客源的积极性
吸引旅客来儋游玩
更好地拉动旅游消费
儋州市推出
《儋州市“引客入儋”促消费奖励方案》
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
进行奖励
……
有关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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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及标准
对组织游客在儋州旅游消费(至少游览1家A级景区或海花岛旅游产业园),入住儋州市内宾馆酒店或民宿,且方案实施后6个月内总间夜数排名前20名的旅行社进行奖励。
二、资金和时间
三、主体资格条件
四、申报流程及评审
(一)申报流程
自本方案实施6个月后的2个月内向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报送奖励资金申报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逾期未报资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资格审核与资金核准
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收到申报资料后,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进行评审,并就是否无重大安全事故、是否无重大违法或行政违法、是否已享受本市级同类奖励、是否依法纳税及实质性运营、是否诚信经营以及其他需要确认的有关情况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评审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查验、会议研究等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形成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涉及国家安全或保密、敏感的项目除外)。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组织重审,重审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取消奖励资格。奖励分配方案经公示后由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按确认后的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分配方案进行发放。
五、监督管理
六、注意事项
七、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6个月。
附件2:儋州市“引客入儋”促消费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