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安局招聘48名工作人员公告!

职场   2024-12-03 21:25   甘肃  

张掖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张掖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其中张掖市公安局机关6名,张掖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名,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0名。具体详见后附《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有临聘人员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3.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米。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含4.8),无红绿色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文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5.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6.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过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辅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张掖市公安局(https://www.zhangye.gov.cn/sgaj/)门户网站及“张掖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及后续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s://www.sydwzk.cn/gszysgajgkzp2024,具体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简表》,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按提示生成)、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等材料,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8:00—2024年11月29日18:00。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日18:00。

3.缴纳费用。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8:00。

4.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分值100分,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低于3:1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主查询,具体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计划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通过指定网站发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将对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进行复核,并对报考人员净身高(脱鞋测量)进行筛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根据报名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通知具体体能测评时间和测评地点。

3.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30厘米为合格。

4.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测评每人不超过3次,报考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每人不超过2次,报考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每人只测评1次。

5.体能测评实行项目达标制,3个项目中有两项达标的,体能测评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2: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确定为不合格。

6.因体能测评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直至达到面试比例。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安排如下:

1.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优先条件”确定名次,无“优先条件”的则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面试加试确定最终成绩。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通过指定网站发布。

2.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须提供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

4.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5.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报考人员填写政治考察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县(区)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政治考察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由张掖市公安局下发聘用文件,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张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管理使用。

四、薪酬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辅警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中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为“辅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辅警薪酬按照《张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由张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各环节的人员均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工作中作弊、弄虚作假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报考及招聘信息均在指定网站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及其他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张掖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xls
 张掖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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