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政策明白纸
一、贷款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一定技能、有一定还款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年龄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二、贷款用途
贷款必须用于本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具体讲就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不能用于生活消费支出,不能用来盖房子、娶媳妇、还债、理财、购置家庭用品以及用于吃喝等与脱贫增收无关的支出。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
5万元(含)以下、3年以内。
四、利率
按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利率)执行。
五、优惠政策
免抵押、免担保,全额贴息。
六、贷款程序
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县复查、银行审定。即脱贫户填写申请表,经乡村金融服务站、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村委会、乡镇政府初审签字盖章后,交县金融服务中心、银行,经贷前调查符合条件并审批通过后即可放款。
七、咨询电话
融和村镇银行8128009、邮政储蓄银行4635864、农行4623148、献县农商行462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