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邦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55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吊销你公司等355家企业营业执照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你公司等355家企业连续2年(2023年、2024年)未按照规定报送2022年度、2023年度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处罚:吊销你公司等355家企业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等355家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并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崔小锋 杜晓文
附件:拟吊销的355家企业名单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
来源: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张艳卉
编审:黄甜甜
监审:张文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