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龙岩市交通运输局、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岩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龙岩市老旧营运货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公告》,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扩大到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据介绍,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3部门印发的《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结合政策实施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先行先试,开展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试点工作,对龙岩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龙岩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扩大到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补助标准和时间参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自公告之日起,从省外、市外转入我市的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不享受此次调整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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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