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出乎意料的是,林某某驾驶的车辆越过停止线后突然刹停,陈某某避让不及,导致所驾驶的大巴车先与相邻车道罗某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随后又追尾前方的轻型多用途货车,造成轻型多用途货车车上物品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陈某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林某某无责任,当事人罗某某也无责任。
公安交警提示:宁等三分,不抢一秒。驾驶车辆通过红绿灯路口时,务必减速慢行、谨慎驾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切不可为了“抢”那几秒黄灯而忽视安全,否则一旦事故酿成,追悔莫及。尊重生命,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则,莫让此类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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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审核:林其材
责编:刘汝宁 编辑:吕映 校对:宋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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