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能力,充分发挥区直派驻机构派驻乡镇(街道)职能作用,望花区委编办积极探索创新,制定出台了《望花区乡镇(街道)派驻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试行)》,用好“统、管、严”三字诀,凝聚工作合力,推进派驻机构“部门属、双重管、镇街用”模式,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
明确派驻机构实行区直派驻部门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区直派驻部门负责派驻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审批、职级晋升以及业务领导等,乡镇(街道)负责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平时考核,重点做好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的监督管理。实现了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的全面管理,增强了对派驻机构的指挥协调力度。
区直派驻部门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书面征求乡镇(街道)意见,任免文件要及时抄送乡镇(街道)。对工作实绩差、群众满意度低的派驻机构负责人,乡镇(街道)可以书面向区直派驻部门提出人事调整建议,最大限度提升乡镇(街道)管理效能。区直派驻部门和乡镇(街道)共同监督管理派驻人员到岗履职尽责情况,并进行不定期督查。促进资源整合与联动,推动区直派驻部门与乡镇(街道)工作力量的深度结合。
强化对派驻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派驻机构任务指标和考核权重应由区直派驻部门和乡镇(街道)结合派驻工作实际共同确定。派驻人员年度考核由区直派驻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应事先征求乡镇(街道)意见。着力构建乡镇(街道)与派驻机构协同发力基层治理的良性工作机制。